
浙江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在7月17日已经关闭,浙江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吗?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浙江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下同)。
(二)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相关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三)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考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网上报名选择时不要随意,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根据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考后核查:
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在成绩公布后合格成绩直接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
2.对于“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通过现场核查的合格成绩再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
3.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条件的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和填报信息不实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
浙江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 60 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 70 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