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考试报名时不再提供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施行告知承诺制。
那么什么是告知承诺制呢?
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通知中关于告知承诺的工作流程
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范本)。各地人社部门相应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根据需要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相关内容。书面(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小编有话说:
其实告知承诺制小编认为就是把所有义务和后果都先行告知,签署书面协议后若审核出虚假的话后果全部自负。之前的报名现场审核基本可以等同为改成考后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