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考试动态 > 成绩查询 > 正文

辽宁抚顺2024年一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核查的通知

2024-12-16 09:3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4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24〕13号)规定和要求,现对《报考资格核查名单》中的人员(详见附件)进行报考资格核查工作。

一、核查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核查地点

抚顺市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顺城区裕城路39号二楼205室)。

三、核查资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同张 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点击下载)原件1份;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原件1份;

5.报名填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6.报名填报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四、相关事项

(一)“报考条件核查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核查期间集中接受对“报考条件核查名单”所列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三)“报考条件核查名单”所列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未按时接受核查或报考条件不符合的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对成绩和证书作出处理。

咨询电话:024-58303588

举报电话:024-58303599

附件:报考资格核查人员名单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招生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达江 工程经济 零基础预习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