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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建考试成绩公布后,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该如何申请复查?

2024-12-16 09:5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深圳一级建造师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该如何申请复查?

答:1.应试人员对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2.试卷在省评卷的,省人事考试局在收到成绩复查申请,在成绩公布45天内给予答复;试卷由国家评卷的,省人事考试局汇总全省成绩复查申请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复查,省人事考试局收到复查结果后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向应试人员反馈成绩复查结果。应试人员收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业务状态短信提醒后,请及时登录查看反馈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3.会计考试由财政部门组织,成绩复查事宜请联系财政部门咨询了解;卫生、护士考试由卫健部门组织,成绩复查事宜请联系卫健部门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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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9月初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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