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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5-05-12 13:50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字体:  打印

  摘要:考试定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考生于6月3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16日至18日。网上缴费时间:6月27日至7月6日。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目4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60元。9月14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3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月19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考生报考事项。

  考生于6月3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7月6日

  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然后于6月16日至18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应的证件和复印件等,按单位属地原则分别到省或设区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6月27日至7月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考点设在省直和各设区市(及义乌市)的政府所在地。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于9月14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在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时,报考方(包括考生和代报人员)应如实填报和上传考生个人信息与照片,正确选择考试级别与科目,并对应考生进行网上交费。如因报考方错误,影响报考、成绩、制证、领证、证书注册和使用的,责任由报考方负责。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4、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名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目4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每人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三)报考流程

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相关表格下载,审核地点及电话见附件。

  三、组织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其中,对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审核其相应的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证书等,并收下相应证书的复印件1份。另外在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将其退回给报考人员。

  对于“报名表”上只显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或只显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审查人员应注意其是否报错级别;对于选择免试或报考相应专业级别的,审查人员还应注意其是否符合相关免试或报考相应专业的条件。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机构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五、有关规定要求。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要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递交的报考材料,准确把握报考条件,防止违规和错审现象发生。要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学校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等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附件1: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安排
5月11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6月3日至17日 网络报名(其中老考生可同时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7月6日)
6月16日至18日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6月25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办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确认
6月27日至7月6日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新考生和异地转入考生)网上交费
7月31日前 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试卷预订单
9月1日前 按规定格式与方式上报考场数据
9月14日至18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9月19日至20日 考试
经国家相关机构确认后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审查点地址、电话一览表

地市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区号 联系电话
省直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一楼大厅 0571 88396764 88396650(传真)
杭州市 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各县市审查点 0571 85456079  
宁波市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二楼 0574 87134800 87116422
温州市 温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5号:温州人才大厦办公楼3楼服务大厅1号窗口 0577 89090507 89090508
嘉兴市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嘉兴市建国路东升路口:人力资源市场5楼办事大厅 0573 82214528  
湖州市 湖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服务中心 湖州市陵阳路216号江南华苑(阳光城北面) 0572 2033099 2033966
绍兴市 绍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力资源大楼附楼五楼B529教室 0575 81503311  
81503316
 
金华市 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金华市丹溪路1177号:一楼大厅 0579 82462336  
衢州市 衢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衢州市荷三路231号原人事劳动大楼415室 0570 3085581
3074577

 
舟山市 舟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行政中心东一号楼221 0580 2281692
2281693
 
丽水市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53 0578 2181620  
台州市 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3楼303室 0576 88511408  
义乌市 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义乌市香山路389号:市人才市场三楼人事考试科 0579 85435156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4:缴费通知单

  附件5: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文件

责任编辑:i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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