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26699
  • 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热门资讯,实时推送
    微信号:jianshe99zb
    官方视频号
    免费直播,订阅提醒
    微信扫码即可关注
    考试指导老师
    扫码了解并领取资料
    微信扫码即可添加
    官方抖音号
    分享更多建工日常
    抖音扫一扫关注
  •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江苏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苹果版本:v8.4.2

    安卓版本:v8.4.2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承诺

    2021-02-26 16:1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打印
    字体: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确定,为5月15日、16日,留给2021年监理考生的备考时间不多了,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除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之外,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a.承诺期限。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a)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b)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b.承诺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间的规定。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c.承诺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撤回】【要约—撤回、撤销】

    d.逾期承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e.要约内容变更。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例如施工招标投标中,为什么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的解释顺序高于招标文件,就是这个道理。】

    备考2021监理考试的朋友,这波干货资料不能错过!监理工程师宝藏学习资料来袭!高能预警  监理工程师百余张思维导图来了 >>

    监理工程师免费题库

    【历年试题】历年监理工程师试题,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一键直达>>

    【全真模拟】完全按照真实考试题型题量及时间设置,提前熟悉考试模式,掌握考试时间节奏。一键直达>>

    【巩固练习】针对监理工程师精心设计的强化训练,让您更好的吸收和巩固相关知识点。一键直达>>

    • 公开课
    • 辅导课程
    • 免费直播
    更多免费试听课程点击查看
    精品题
    上千道典型习题
    仿真密卷 3
    仿真历年考点题
    专业题目解析
    原价:¥99
    复购正课享优惠
    查看详情
    建筑刷题宝

    · 全国联考

    · 模拟实战

    · 历年真题

    免费扫码免费做题
    学习社区
    • 备考交流
    • 微信
    • 抖音
    • 视频号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共同进步!
    寻找学习搭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