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监理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监理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监理工程师考点精讲:建设工程监理涵义及性质

2021-02-07 16:3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确定,为5月15日、16日,留给2021年监理考生的备考时间不多了,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监理工程师各科目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01

考点一:建设工程监理涵义及性质

本考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及性质,其中监理行为的主体、实施前提和依据,以及监理的性质是重点学习内容。监理的性质及其具体内容的区分是重中之重。

1.监理行为的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工程监理实施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2.监理实施范围:定位于工程施工阶段,相关服务(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提供的服务)。

3.监理基本职责:“三控两管一协调”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4.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平性。

(1)服务性: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工程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活动。

(2)科学性:监理单位应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较强应变能力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应积累丰富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应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独立性:独立是工程监理单位公平地实施监理的基本前提,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公平性:公平性是工程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工程监理单位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报考指南

监理工程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3月起

  •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5月中旬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课程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李娜 土建控制 教材精讲免费试听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