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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知识要点:施工进度管理

2021-10-28 17:1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2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暂未确定,根据往年时间推测预计考试时间在5月中旬,现阶段找准重点复习方向很重要,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整理了重点内容,希望考生认真查看。

  合同管理知识要点:施工进度管理

  【考频分析】★★★★

  1.可以顺延合同工期的情况-非承包人原因

  (1)发包人原因: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提供图纸延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2)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只记一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可以顺延工期;一般的气候条件,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不可顺延工期。

  2.停工程序。(1)一般停工程序: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暂停施工期间由承包人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2)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生暂停施工的紧急情况,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书面请求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的暂停施工请求。

  3.发包人要求的提前竣工

  (1)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达成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协议的内容应包括:承包人赶工措施;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所需追加的合同价款;提前竣工给承包人的奖励等。

  建议奖励金额可为发包人实际效益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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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预计3月起

  •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5月中旬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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