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7月29日至8月6日报名
金市职改办字〔2008〕44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和省部属在金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人考〔2008〕26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29日至3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1月29日
上午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 2:00-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1月30日
上午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业务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报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
1、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7年(含)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4年(含)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0年;或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5年。
(三)业务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8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的《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型,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型,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29日至8月6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 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 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并确认无误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8月5日至7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市本级的考生和在金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问题解答”栏目)的人员到市规划局下属规划监察支队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82345461.地址:人民西路737号,联系人:项柏林。
首次报考人员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各县(市、区)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区)务必于8月13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市规划局办公室。市规划局将于8月15日前用特快专递送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8月22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1月26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3.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546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字〔2004〕253号文件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105元(含上交国家52元),主观题《城市规划实务》每人每科 165元(含上交国家94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需要缴款票据的,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放。
八、考试用书征订和考前培训。考生所需考试用书,由各市征订汇总后于8月15日前报省建设厅注册城市规划师办公室(附表4)。考前培训具体事项由省建设厅另行通知。
九、成绩公布。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或金华培训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与建设规划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
4.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用书征订汇总表(略)
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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