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8月6日至10日
关于做好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及有关部门人事处:
根据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职考函[2007]34号)要求,现将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07年10月27、2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10月27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因此2007年度考试管理采取如下方式: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 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3个: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
(三) 对曾报考过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全科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部分科目合格、在滚动周期内且原专业为上述7个专业之一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
(四) 对所有免试人员、增项考试人员和2007年度首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五)各级别考试报名时,凡涉及到更改专业的老考生,均按新考生对待,重新生成档案号。
三、为适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即增项考试),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试卷预订单亦单独上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人事考试信息系统》中除保留10个专业的考试代码及名称,增加调整后的3个新专业的考试代码及名称依次排后,有关名称及代码附后(见附件4、5)。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报名时间为2007年8月6日—8月10日。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并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工作年限证明各一式两份。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报名表、免试表、复印件、年限证明各一式三份(附照片共7张),由单位审查同意后,报业务主管部门盖章。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年限证明要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最后报市考务中心审查有关原件。由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驻保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名。老考生必须填写上一年准考证上的档案号,否则上年的成绩无法保留,并附上年准考证复印件。(报名地点: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3355056)
六、报考人员去年成绩可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
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3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九、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为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十、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十一、有关考前培训、考试大纲、教材等事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311-87908205,网址:http://www.hebzc.gov.cn.
附件: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OO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