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06年房地产估计师考试7.11-14日报名
为了让您能够方便的办理报名手续,合理的安排报名时间,我中心将2006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公告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考试类别及报名日期: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7月11日开始,7月14日截止;
工作时间:上午08:30-11:5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育才幼儿园隔壁)。
三、报名须携带资料:
报考房地产估价师需携带资料:
(一)单位推荐函和《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见本站下载中心栏目,可复印;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加盖单位印章);
(二)学历、学位证明;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身份证(可用复印件)。
(已参加过上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并有部分成绩合格的续报考生,只需《报名表》,写清档案号。)
因考生照片不合格而造成无法报名,后果由考生负责!
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考生可提前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打印。
4、报考费用: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费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15元
5、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完成后,由考试中心打印准考证领取单,本单一式两份,经考生核对无误签字(考生核对签字后因报名信息出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姓名或身份证号出错而造成考生无法进入考场;级别或专业出错而造成考生无法办理证书等,由考生负责!)并将第一联交还考试中心后有效。
准考证领取单为领取准考证的唯一凭证。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关于组织参加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职改办[2006]22号
各区人事局、房产局,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6]25号文)要求,经与市房产局协商,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 200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
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
二、报名条件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文)第八条的规定,报名条件为: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管理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四、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各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2006年7月11日至14日,市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在市人事考试报名点(市人事局右侧)受理单位集体报名汇总,期间也受理个人报名。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费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15元。
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0月9日至13日核发准考证。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单位推荐函和《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见本站下载中心栏目,可复印;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加盖单位印章);
(二)学历、学位证明;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身份证(可用复印件)。
(已参加过上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并有部分成绩合格的续报考生,只需《报名表》,写清档案号。)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