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06年房地产估计师考试7.5-20日报名
泸市职改办[2006]24号
各县(区)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建设厅《关于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6〕173号)要求,为做好2006年度我市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按照人事部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14—15日。
10月14日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5日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200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考试为四个科目,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报名安排
考试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5日至7月20日。各县、区务必于2006年7月18日前,将报名资料送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已报名参加过该考试的考生可凭上年度考试《准考证》,填涂《报名表》(见附件,一份)和《报名信息卡》,并准确填写档案号后,直接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新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涂《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200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仍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应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注:《考试报名信息卡》代码对应:
报考类别:58;
报考专业:01;
报考级别:考四科 4
报考科目: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2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3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4
四、考生凭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无噪音、免套、非立体式、无编程功能的小型计算器,严禁将传呼机、手机、电子笔记本等通讯工具及物品带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回收。
五、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和《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按每人每科92元收取。
泸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