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做好05二级建造师成绩公布期间有关问题处理的通知(节选)
鲁建执注字〔2006〕19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近期不少考生询问和反映与考试有关的各类情况,为做好考试成绩公布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出现错误,须填写考生信息纠错申请表(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考生信息只允许纠错,不得变更,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考生信息纠错申请表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防止出现造假行为。各市审查符合修改条件的考生纠错信息要以Excel表(附件二)形式汇总,与考生信息纠错申请表一同上报。
二、考生的考试级别不允许变更,但因考生填涂信息卡失误造成考试级别出错的,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原报名资料无误后,在下一年度报考时可申请纠错。
三、考生成绩查询原则上以网上查询为主,如考生准考证丢失无法网上查询的,请市建设主管部门协助查询。有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考生,如需查询有关情况,请各市按鲁建执字〔2006〕3号《关于2005年度全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有关精神给予答复。
四、考试合格的考生,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发证事宜另行通知。对考全科而部分科目未合格需参加第二年度滚动考试的考生,可以提供考试成绩单。免部分科目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因不存在滚动考试问题,不再提供考试成绩单。
考生有关信息纠错、成绩查询等事宜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