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04年建造师考试报名12月17日前截止
甘人通[2004]48号
各市(州)建设局(处)、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日期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14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共同负责。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等工作;省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订、组织考试、考试成绩通知等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颁发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1、考试时间及科目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05年3月12、13日进行。
3月12日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3月13日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客观题和主观题)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划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2、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2004年12月17日前各单位按属地或隶属关系向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名。
2004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各市(州)或主管部门报经市(州)职改办审核盖章后,向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04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1份;
2、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1份(兰内单位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兰外单位报名时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填涂);
3、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另附复印件1份备查),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需提供高工及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反映申报人工作业绩、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1份;
5、本人近期免冠黑白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和信息卡各贴一张);
6、2004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二)1份;
以上材料及所填表格要求字迹端正、准确。
五、其他事项
1、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工本费:每人5元;
考务费:第1、2、3科每科70元,第4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0元。
2、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0931—8470716联系人:吴宝龙 梁 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