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26699
  • 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热门资讯,实时推送
    微信号:jianshe99zb
    官方视频号
    免费直播,订阅提醒
    微信扫码即可关注
    考试指导老师
    扫码了解并领取资料
    微信扫码即可添加
    官方抖音号
    分享更多建工日常
    抖音扫一扫关注
  •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江苏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苹果版本:v8.4.4

    安卓版本:v8.4.3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7房估《案例与分析》知识点:房地产转让估价的注意事项

    2017-01-16 13:4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打印
    字体:

    房估知识点:房地产转让估价的注意事项

    1.房地产转让估价,应区分转让人需要的估价和受让人需要的估价,并应根据估价委托人的具体需要,估价市场价值或投资价值、卖方要价、买方出价、买卖双方协议价等。

    2.房地产转让估价应调查了解转让人、受让人对转让对象状况、转让价款支付方式、转让税费负担等转让条件的设定或约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转让人、受让人对转让条件有书面设定或约定时,宜估价在其书面设定或约定的转让条件下的价值或价格;

    (2)当转让人、受让人对转让条件无书面设定、约定或书面设定、约定不明确时,应估价转让对象在价值时点的状况、转让价款在价值时点一次性付清、转让税费正常负担下的价值或价格。

    3.已出租的房地产转让估价,应估价出租人权益价值;转让人书面设定或转让人与受让人书面约定依法将原有的租赁关系解除后进行转让的,可另行估价无租约限制价值,并应在估价报告中同时说明出租人权益价值和无租约限制价值及无租约限制价值的使用条件。

    4.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估价,估价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转让条件,并应根据国家和估价对象所在地的土地收益处理规定,给出需要缴纳的出让金等费用或转让价格中所含的土地收益。

    5.保障性住房销售估价,应根据分享产权、独享产权等产权享有方式,估价市场价值或其他特定价值、价格。对采取分享产权的,宜估价市场价值;对采取独享产权的,宜根据类似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保障性住房的成本价格、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政府补贴水平及每套住房所处楼幢、楼层、朝向等保障性住房价格影响因素,测算公平合理的销售价格水平。但国家和保障性住房所在地对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确定有特别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将于10月14、15日考试,为了方便广大学员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搜集整理了房估考试知识点,用于考生日常学习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miemie
    • 公开课
    • 辅导课程
    • 免费直播
    更多免费试听课程点击查看
    精品题
    上千道典型习题
    仿真模拟卷3
    攻克薄弱点
    智能组卷练习
    价格¥89
    查看详情
    建筑刷题宝

    · 知识点题

    · 每日练习

    · 打卡笔记

    免费 扫码免费做题
    学习社区
    • 备考交流
    • 微信
    • 抖音
    • 视频号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共同进步!
    寻找学习搭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