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估知识点:商品房现售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
商品房现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出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2: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备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例题】商品房现房销售应具备的条件有( )。
A.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B.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已通过竣工验收
D.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E.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的条件中,不包括"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参见教材P112。
【2013年试题】商品房现售条件与预售条件的不同之处有( )。
A.已通过竣工验收
B.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D.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预售的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开发企业向城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商品房现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出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备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参见教材P110~112。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将于10月14、15日考试,为了方便广大学员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搜集整理了房估考试知识点,用于考生日常学习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