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房估师考试制度与政策学习笔记:建筑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2015-11-02 15:58   来源: 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中旬进行,准备参加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学员,为助力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广大考生整理编辑了考试知识点,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栏目!2016房地产估价师辅导已经全面招生点击查看>>

  房估师考试制度与政策学习笔记:建筑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4)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5)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6)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7)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例题: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可申请延期,延期( )。(2003年试题)

  A.以一次为限,不超过三个月

  B.以一次为限,不超过六个月

  C.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D.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六个月

  答案:C

  解析: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责任编辑:lala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房估资料免费领取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赵占香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零基础预习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