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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考点一: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

2019-05-28 11:1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考点一: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房产估价师中很多考生为此苦恼不堪。其实没有必要这样,我们只要对这些知识点多加注意,而且对知识点做好筛选和提炼,有的放矢地去学习,备考效率就会有所提高。今天,建设工程教育网就为大家梳理了2019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考点一: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9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考点一: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

  第二节 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

  一、房地产估价报告的构成要素

  房地产估价报告应采取书面形式,一份完整的叙述式估价报告通常由以下八个部分构成:

  

 

  对特定目的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如房地产抵押贷款前估价报告,还应包括估价对象变现能力分析与风险提示。此外,房地产估价报告根据估价委托人的需要或有关要求,还可在完整的估价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估价报告摘要。

  【考点】在案例考试指错题中,若以上部分有缺项而没有明确理由,可作为一处错误指出。如注明“略”,可视为不缺项。

  二、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要求

  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应做到下列几点:

  1.真实。应按事物的本来面目陈述事实、描述状况、说明情况,没有虚假记载。

  2.客观。应不加个人偏见地进行叙述、分析和评论,得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没有误导性陈述。

  3.准确。估价基础数据应正确,用语应明确肯定、避免产生误解,对未予以核实的事项不得轻率写入,对难以确定的事项及其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应予以说明,没有含糊其辞。

  4.完整。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全面反映估价过程和结论,正文内容和附件资料应齐全、配套,不得隐瞒事实,没有重大遗漏。

  5.清晰。应层次分明,用简洁的文字对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便于估价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6.规范。估价报告的制作应符合规定的格式,文字、图表等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有关专业术语应采用相应专业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术语。

  三、房地产估价报告的写作

  考试分析: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的错误是案例指错题考核的重要内容。房地产估价报告判断的标准和依据有:

  1.《房地产估价规范》2015年

  2.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教材

  3.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教材

  4.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试行)

  5.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2014年2月1日试行)

  6.相关房地产估价专项标准

  2015年颁发的《房地产估价规范》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四者中最高的权威性;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和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教材有时相关内容在说法上不一致,建议考生以房地产估价理论教材为准;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是从评审角度界定的,可做学习时参考;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可以帮助统一基本概念;相关房地产估价专项标准,根据不同的实例选择。

  六个标准和依据不可偏废,要结合实例综合判断。

  房地产估价报告写作将从案例考试指错题的角度出发,对房地产估价报告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考点”进行讲解。

  (一)封面的写作

  房地产估价报告的封面应写明

  1.估价报告名称

  2.估价报告编号

  3.估价项目名称

  4.估价委托人

  5.房地产估价机构

  6.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1.估价报告名称

  估价报告名称一般为“房地产估价报告”。为了一目了然,也可结合估价对象和估价目的来起名,例如“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城市房屋征收估价报告”。

  【考点】根据《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房地产抵押估价的封面标题必须明确为“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rdquo1473如只写房地产估价报告,在指错题中可以算一处错误。

  2.估价报告编号

  估价报告编号为本估价报告在本估价机构内的编号,主要便于估价报告的档案管理及查阅。估价报告编号应反映估价机构简称、估价报告出具年份,并应按顺序编号数,不得重复、遗漏、跳号。

  封面上的估价报告编号要与估价结果报告中的编号一致。

  3.估价项目名称

  估价项目名称根据估价对象的名称或位置、估价目的,提炼出的简洁名称。如“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花园××阁第20层A住宅抵押价值评估”。

  注意估价名称与估价对象的区别

  “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表示估价对象的区位;“××花园××阁第20层A”表示估价对象的名称,这个名称是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所使用的名称,也是本估价报告中所使用的名称;“住宅”表示估价对象的用途,“抵押价值评估”表示估价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建筑物在不同时期可能冠以不同的名称,特别是一些在建工程,项目建成后有可能重新冠名。因此,对于一些建成年代较长的建筑物,除了价值时点的名称之外,历史上可能还有其他的称谓,这一点可以在估价报告实物状况分析中作简要说明。

  4.估价委托人

  估价委托人,需要准确无误地写明其全称。当为单位时,应写明其名称,如“××贸易有限公司&rdquo1473当为个人时,应写明其姓名。

  5.房地产估价机构

  房地产估价机构,同估价委托人相对应,应准确无误地写明估价机构的全称。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6.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主要是应写明所有参加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姓名和注册号。

  注意:姓名+注册号,且是2名以上。此处如果没有注册号,只要有别的错误就不要纠出,不应该算一处错误。历年答案中没有此考点,除非纠不出别的错了。指错:封面中“估价人员”应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是指本次估价出具报告的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封面上的估价报告出具日期应与致估价委托人函中的致函日期一致。

  注意:2014年考点:封面中应是“估价报告出具日期”而不是“估价作业期”。

  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时间为10月的19日和20日。目前距离考试还有很长的一段是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抓紧时间购买教材准备复习,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机会。需要复习资料的同学可以登录建设工程教育网来了解。 免费复习资料>    免费试听课>

报考指南

房地产估价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8月起

  • 大纲 / 教材

    大纲使用2021版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11月8-9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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