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税收估价中,常用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和剩余法等。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特点。
1.市场比较法:这种方法是通过参照市场上类似房产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待估房产的价值。它适用于有大量可比交易案例的活跃市场中的房地产评估,如住宅区、商业街等。
2.收益还原法:此方法主要根据预期从该物业获取的未来经济利益(即租金收入或经营收益)折现到当前时点来计算其价值。适合于投资性或有稳定收益来源的房产,比如写字楼、商铺等。
3.成本逼近法:通过估算重新建造与被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新建筑物所需的成本费用,并考虑土地使用权价格以及适当的利润和税费等因素后得出总成本,以此作为评估依据。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难以找到可比交易案例的独特性较强的物业,如特殊用途的工业厂房等。
4.剩余法:这是一种结合了前三种方法的技术,通常用于开发项目的前期价值估算。它先预测项目完成后能够实现的价值(最终售价),然后扣除开发成本、预期利润和其他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即为当前土地或未完成工程的价值。
在实际操作中,评估人员会根据待估房产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评估方法或者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来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