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辽宁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已开始,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25日,缴费时间:8月12日-8月27日,资格审核:8月12日-8月26日,准考证打印:10月11日至10月18日,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
关于做好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19〕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考场设置
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置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执行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18〕59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科。
(四)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考试时不可使用计算器)。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移动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房地产估价师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
(二)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专用版》进行管理。
九、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一、其他
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负责。
各市及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见附件
技术支持电话:024-12333-0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