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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交费办法

2017-07-20 11:2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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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10月14-15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报名官网、报名时间及入口等,这是很多房地产估价师考生目前最关注的问题。2017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房产估价师报名入口一般在各地人事考试网公布。也可以订阅免费短信提醒,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产管理局(中心),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交费办法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详见附件1)交一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并交纳考试费用。各省辖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资格考试报名表》于8月15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0371-68107970/68107960)汇总并交纳考试费用。

  省直单位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中储粮大厦1单元607室)交一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并交纳考试费用。

  8月18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将全省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试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考务费55元。根据原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计收〔2005〕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每人交报名费20元。

  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点击查看考务文件:河南关于做好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础班课程已经开通,建设工程教育网房地产估价师辅导基础学习班按照教材章节体系全面讲解,结合各章节历年考情分析、重难点以及典型例题进行系统解析,帮助考生循序渐进掌握知识点、全面夯实基础,学习有条理,备考更轻松!点击了解更多招生详情>> 快速购课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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