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资格审核的通知
淄人考函〔2017〕1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人事考试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申报者学历、工作经历等材料造假现象。为杜绝此类现象,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市人事考试报考工作,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凡在我市报考人事考试的人员,将进行学历验证、社会保险复核等查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施学历验证制度。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有关平台,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信息进行准确的真伪验证。
二、实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复核制度。凡报考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将查验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与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一致性。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人事考试报考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把审核关,确保全市各项人事考试报考工作的顺利开展。
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