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摘要: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8月8日16∶00。缴费时间:2016年7月28日9∶00—8月11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3日至8月9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济人考函〔2016〕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及时间安排
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5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 |
10月16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型,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型,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纸、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纸(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带黑色墨水笔(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不用计算器)。《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三、考试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作的经历。报考人员“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年限,是指在依法取得由省建委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的年限。报考人员的“实践经历”,是指专职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实际经历。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精神,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9∶00—8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7月28日9∶00—8月11日16∶00.
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结合我市实际,资格审查定于2016年8月3日至8月9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其中,8月9日截止至1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5室(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联系电话:0531-82568206.应试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三)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6日14∶30.
(四)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在潍坊市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应试人员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与当地住房城乡建委、房地产估价师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