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事考试网: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信息通知
摘要: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9∶00—7月15日16∶00。缴费时间:2015年7月3日9∶00—7月20日16∶00。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7月2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7月16日16∶00(资格审核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4∶30。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应试人员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9∶00至2015年7月15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7月3日9∶00至2015年7月20日16∶00.
二、主管部门初审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成功后即时打印《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字,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相应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办理初审手续。
到区(市)人事部门进行初审(上报材料)须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材料上报。
考生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7月10日至7月16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海尔路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办理现场审核确认。审核确认期间,接受审核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按规定现场审核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考试纪律: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等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2、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4∶30.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5、成绩查询:考生成绩将于阅卷工作全部结束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rs.gov.cn)成绩查询版块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6、证书发放:应试人员在规定的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经人社部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到达我市后,将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发布相关证书办理通知,请应试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7、发票领取: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人才培训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
8、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单位要严格要求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
附件: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