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业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
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要加快推动福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业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意见提出,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福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争取列入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
根据意见,全市新建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项目按以下范围和标准实施:
今年,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商品住宅项目2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采用装配式的建筑在整体项目中应先开工建设。
明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福州市五城区新建建筑35%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滨海新城新建建筑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县(市)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建筑项目2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2019年起,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福州市五城区新建建筑50%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市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100%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
报考指南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