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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

2014-08-25 17:1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1、总价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

  ①固定总价合同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a)工程投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b)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可合理遇见各种风险;c)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以内)。

  ②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2、单价合同

  ①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过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②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③按合同工期的长短,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①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

  ②按酬金计算方式不同,合同形式有:a)成本价固定酬金合同;b)成本加固定百分比合同;c)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d)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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