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15日-9月2日
桂建培[2011]27号
根据原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桂建人[2009]11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及继续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全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日 期 | 考试具体时间 |
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综合案例、专业案例) | 2011年11月5日 | 上午 8:30~12:00 |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 下午14:30~16:30 | |
工程造价软件操作技能 (上机实际操作) | 按桂建培[2010]5号实施(每年六月、九月、十二月的第二个双休日安排考试) |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以本年度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工程(建筑)经济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岗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3.具有工程、经济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
4.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但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施工、设计、经济管理部门工作,并连续在岗从事概预(结)算文件编、审工作三年以上者;
5.取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预算员证书》者。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1.具有工程造价、工程(建筑)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
(三)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某一专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申请另一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综合案例、专业案例)》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增项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我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与方法
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9月2日下午17:00(全天24小时)。请报考人员在此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填写《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
(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后才能参加考试。区直及中央驻邕单位、各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区直及中央驻邕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8月29日~9月2日,地点: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第2教室(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从五象大酒店大堂进入)。
2.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地点: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其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与区直单位的一致(2011年8月29日~9月2日)。
(三)资格审核确认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2)不符合学历专业要求的人员需提供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原件);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用已有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代替本人学历证书。
(3)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的人员须在《报名表》陈述免试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或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两个相关科目考试合格证明),免试材料须经各市造价管理站初审后,报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符合条件的方能予以免试。
2.续考人员需提交《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2010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1份(或成绩单,若不能提供则按首次报考提供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
3.请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交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证明与原件相同方为有效,并在《报名表》的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四)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五)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17日后登录在广西造价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费用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费每人每科35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工程造价软件操作技能》实操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
五、各市上报材料要求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务必于9月8日前将本辖区考生以下报名资料分专业上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①首次报考人员(非免试)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的复印件、考试报名表汇总表(首次报考非免试)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文档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②续考人员考试报名表、2010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考试报名表汇总表(续考)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文档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
同时,将以下材料上报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复核审查:首次报考人员(免试)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的复印件、考试报名表汇总表(首次报考免试)纸质材料及Excel电子文档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
六、考试方式与内容
(一)《工程造价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占分值为80%,专业基础知识按专业分别组题并由考生按专业选择性答题、占分值为20%)。
(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综合案例、专业案例)》采用开卷方式进行考试,题型为主观题(为案例分析,由试卷一(综合案例)、二(专业案例)两部分组成);按“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四个专业分别命题,侧重于实务技能和方法等内容的考核。
(三)安装工程专业的《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将使用新教材,该教材已于2011年6月编写完成。其他专业的教材与2010年保持不变。
七、考点设置情况
我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笔试)拟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三市设考点,具体设点情况以报名人数情况为准。各考点所含区域情况如下:
序号 | 考 点 | 所含区域考生 | 备注 |
1 | 区直考点 | 区直及中央驻邕单位、钦州、北海、防城港、百色、玉林、贵港、崇左(含凭祥市) | 区直考点设在南宁市 |
2 | 南宁市 | 南 宁 | |
3 | 柳州市 | 柳州、来宾、河池 | |
4 | 桂林市 | 桂林、梧州、贺州 |
八、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各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在当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印章。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部署,认真落实,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柳州、桂林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要与设在本市考试的其他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就组织考生考试事项积极协调沟通,高度重视,共同做好本次考试考务工作。
(三)考生应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置于桌面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核验,考生考试所带相关考试用品相关规定详见考生准考证。
(四)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和辅导材料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共同组织。
(五)有关资格审核问题请咨询各相应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网上报名程序咨询电话:0771-2366092.
附件:2011年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大纲 / 教材
各地不同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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