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专家分析(3)
(二)新型承发包模式
1. EPC承包模式
EPC承包是指一家总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对整个工程的设计(Engineering)、材料设备采购(Procurement)、工程施工(Construction)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交钥匙”承包。
采用EPC承包模式的特点:
(1)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少,但合同管理难度大。但由于合同条款不易准确确定,容易造成较多的合同纠纷,因而合同管理的难度一般较大。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3)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一般均能做到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搭接。
(4)对业主而言,选择总承包商的范围小,一般合同金额较高。
(5)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获得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
2. CM承包模式
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承包模式是指由业主委托一家C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单位以承包商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Fast-Track)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
(1)CM承包模式的特点。
1)采用快速路径法施工。
2)CM单位有代理型(Agency)和非代理型(Non-Agency)两种。代理型的CM单位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商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而非代理型的CM单位直接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3)CM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代理型和非代理型的CM合同是有区别的。由于代理型合同是业主与分包商直接签订,所以采用简单的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而非代理型合同则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加酬金的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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