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建委,各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8号),现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一、考试及报名时间
201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24日、9月25日举行
9月24日
建设工程经济 9:00---11: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4:00---17:00
9月25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4:00---18:00
我省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5月9日-27日
二、考试注意事项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客观题必须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
三、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复印);
考试报名申请表可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qhcin.gov.cn;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二)续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复印);
2、上一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四、报名地点
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4号
电 话:(0971)- 6146535
五、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工作的其它事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准考证由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在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地 址: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五号
电 话:(0971)- 6139342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