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5月24日至6月9日报名
淮人社秘〔2011〕205号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至2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10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14:00-17:00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
10月23日 | 上午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
下午14:00-18:00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工程造价案件分析》科目为主客观,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不免试考4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免试考2科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1年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考生按照如下步骤完成报名工作: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1年5月24日至6月9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咨询电话:0551-2884613,3457905)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我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6月22-23日。各主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携带考生报名材料,报考费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先到市城乡建委定额站(联系电话:0561-3023446)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61-3881256)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61-3050601,地址:市淮海路科委六楼)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准考证办理
考生于10月18日至21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费按每科6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7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67元。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1年第12号)规定执行。
附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报考号 | 身份证号 | 单 位 | 学历及 毕业时间 | 专业工作满年数 | 是否免试 | 报考科目 | |||
相关法规 | 计价与控制 | 技术与计量 | 案件分析 | ||||||||
单位名称(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符合报考人数共_____人(其中不免试考4科____人,免试考2科____人),
科目数共______科(其中《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___科,《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科,《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___科,《工程造价案件分析》___科)。
业务主管部门(章): 人事部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