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二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222010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一、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
(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代理人实施代理活动的直接依据是代理权。因此,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或相对人实施代理行为。
(二)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实施代理行为。
(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实施的是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在法律上产生与被代理人自己的行为同样的后果。因而,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代理的主要种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一)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二)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三)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常发生在诉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