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考区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相关问题
为落实安徽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395号)文件,经研究现就合肥考区报考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有关问题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
1、本次报名如何资格审核及时间地点?
答:本次考试采用考前资格审核方式,审核时间及地点我局将在一月七号另行通知。
2、2015年考试通过一科以上的考生如何审核?
答:2015年考试通过一科以上的考生,前往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打印的2015年通过相应科目的成绩单,我局将对考生通过科目进行核查。
3、2016年新报考的考生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要求?
答: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两年的考生,审核时核查考生2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2)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考生,审核时核查考生4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考生,审核时核查考生10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取得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时核查考生是否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若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合肥市养老保险缴费数据库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一律不予报考。
4、申报增项(相应专业)的考生如何审核养老保险?
答: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相应专业”级别的考试(即增项考试),审核时核查考生是否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并提交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5、合肥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的考生如何报考?
答:合肥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的考生报考2016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需要报请所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上述部门同意报考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及《合肥考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2016年二级建造师审核表》前往现场资格审核。
6、在肥中直、省直单位考生能否在合肥考区报考2016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
答:合肥考区不接收在肥中直、省直单位考生报考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如已在合肥考区报名的中直、省直单位考生应于1月8日下午16:00前至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阜南路19号人才大厦八楼815室,仅工作日,双休日不受理)申请修改考区,1月8日后一律不能更改考区。
7、报考文件上要求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何开具?
答:报考人员不需前往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窗口打印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我局在办理考生资格审核时,提供现场查询,社保缴费明细以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8、交纳养老保险年限如何界定?毕业后工作年限如何界定?
答:交纳养老保险年限自交纳养老保险之日至审核当日;毕业后工作年限从考生毕业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
9、考生原在外地工作现在合肥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怎样认定?
答:考生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合肥市人社部门在审核时将考生原工作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合肥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认定考生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0、毕业后工作年限已够,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能否参加此次报考?
答: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达到报考条件要求,否则不予报考。
11、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或建筑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是否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答:考生需出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作培养的批文、协议并且通过合肥市养老保险缴费数据库查询考生有协议建筑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12、从事非工程项目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是否认可?
答:必须是有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企业。
13、非国有建筑类的职称是否可以认定?
答:可以,但降档使用,即非国有高级工程师可按工程师使用。
14、非合肥本地的考生能否报考合肥考区二级建造师考试?怎样界定是否为外地考生?
答:根据相关规定,考生按交纳养老保险属地原则报考。界定方式为考生交纳养老保险所属地为合肥市。
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