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阶段投资目标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基本原理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
2.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
建设工程的投资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因此,精心地组织施工、挖掘各方面潜力、节约资源消耗,可以收到节约投资的效果。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仅靠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是不够的,应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控制投资。
(1)组织措施
(2)经济措施
(3)技术措施
(4)合同措施
3.工程计量
(1)工程计量的重要性
1)计量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
经过项目监理机构计量所确定的数量是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的凭证。
2)计量是约束承包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的手段
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付款,是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付款证书为凭证的,监理工程师对计量支付有充分的批准权和否决权。
(2)工程计量的程序
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程序
项目监理人员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审核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承包单位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单位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承包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项目监理机构不予计量。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3)工程计量的依据
1)质量合格证书
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3)设计图纸
4.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1)工程价款变更的原因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承包单位的索赔等,都有可能使项目投资超出原来的预算投资,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予以控制,密切注意其对未完工程投资支出的影响及对工期的影响。
(2)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确定方法: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B.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单位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后执行。
2)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
3)协商单价和价格
协商单价和价格是基于合同中没有或者有但不合适的情况下而采取的一种方法。
5.索赔控制
(1)索赔产生的原因
索赔的控制将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
(3)索赔费用的计算
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承包单位可以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不是完全一样的。
6.工程结算
(1)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按现行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
1)按月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2)工程预付款
1)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材料、构配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扣款的方法可由双方用合同的方式通过协商后予以确定。
(3)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作出了相应的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计量;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收取的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包括工程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签证认可的增减工程款)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保修金外一并清算。
(4)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 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5)保修金的返还
工程保修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款的3%。在专用条款中规定,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到期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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