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中心组织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测量控制桩及其资料的移交;
(2)施工单位组织进行测量控制桩及其资料的现场复核,向监理中心上报有关成果后,监理中心组织进行现场抽测和审查;
(3)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条件以及施工水平,及时编制施工测量技术方案,报关监理中心批准;
(4)监理中心协调业主单位按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生产、生活场地;
(5)施工单位按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设备、原材料进场;并及时进行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6)监理中心组织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进行检查检验;
(7)监理中心及时组织进行开工后即涉及项目的设计交底;
(8)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的要求以及现场施工条件,及时编制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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