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造价员(预算员)换证问题解答
1、申请人的原资格证与本人现工作单位不同时,如何办理换证?
答:以持证人现实际工作单位的名义参加办理换证,在正式办理换证申报手续时,需提交变更资料(如原单位解聘证明或退休证明、下岗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单位注消证明等相关证明)。
2、申请人持证的单位工商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与本人实际工作岗位不在同一地方(异地)的,应如何办理?
答:原则上应选择申请人持证的单位工商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办理。如申请人长期工作在异地,且属该单位分支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也可先选择到当地造价站办理预审和参加宣贯会议,再到单位工商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造价站办理正式的换证手续。(应由工作单位指定专人统一办理)
3、持有我区1999年以前(未换证)的旧资格证,是否可参加本次换证?
答:暂不参加本次换证。
4、申请人持有我区临时概预算资格证的,如何办理换证?
答:持临时资格证有两种形式
(1)持有广西临时资格证在我区工作的外省单位或各中央企业外派的驻桂机构人员;按中价协的规定,本次换证应坚持哪里取证哪里换证的原则,此部分人员必须在原发证机构换发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不能参加我区的本次换证。
(2)申请人已从外省单位或各中央企业等有关机构调入我区单位工作的,持有广西临时资格证的概预算人员,可参加本次换证。
5、申请人的资格证书丢失的,如何办理换证?
答:申请人可持单位证明到当地造价站查询概预算员存档数据库,如概预算员存档数据库有原始资料的,可参加本次换证。
6、申请人既有中价协各专业委员颁发的造价员证又持有我区资
格证(不同专业)时,如何办理换证?
答:根据中价协“一个人只能持有一份造价员资格证”的规定,如已在各专业委员换发了全国造价员资格证的,可将造价员资格证变更到我区后,再办理增补相关专业。
7、申请人持有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两本资格证的,如何办理换证?
答:申请人以现实际工作的单位名义参加换证,将另一本证,办理增补专业。
8、出国人员如何办理换证及交费?
答:因公派出国工作的持证人员,可由单位统一出具证明,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暂不缴费。
9、暂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如何申报换证?
答:根据桂造价「2008」18号文的有关规定,暂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可由本人到当地造价站办理换证资格预审和延期换证申请;并要求参加宣贯会学习。
10、造价员网上申报已提交,需修改如何操作?
答:造价员换证网上申请表一但提交,自己不能再修改,需修改时要通过造价管理部门打回后,方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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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行确定
大纲 / 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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