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2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一、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1.考前28日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2.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
3.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4.考前14日内接触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5.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和居家医学观察期的考生。
6.追溯日期内,有天津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或感染者关联轨迹,以及处于天津市封控区、管控区或有感染者关联轨迹的考生。重点涉疫地区、感染者关联轨迹、天津市封控、管控区域划定范围和追溯时间等根据国内疫情变化随时调整,以“津云”APP“战疫”栏目或“津云”公众号每日发布的信息为准。
7.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橙码”的考生。
8.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考生。
9.考前14日内有发热、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
10.进入考点考场进行体温检测时,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
11.其他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研判,需限制流动的考生。
二、考前防疫要求
1.考生须至少于考前14日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每日自行检测体温,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2.考生须至少于考前14日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3.考生须于考前14日登录天津职业资格考试流调管理小程序,如实填报《流行病学调查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填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更新、再次提交。
4.所有考生入场时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为考生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在天津本地检测机构进行,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为考生本人首场考试前72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在天津本地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其中最后1次须为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具体情形如下:
(1)考前14日内有天津市以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2)考前14日内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咽干、呕吐、呼吸困难、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持有具备资质医疗机构开具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且相关症状完全消失的考生。
(3)凡追溯日期内,从发生国内本土疫情所在地市来津、返津的考生(疫情所在地市以“津云”公众号或“津云”APP“战疫”栏目每日发布的重点地区排查管控范围为准),考试前未处在隔离管控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考生。
(4)处于天津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乡、镇或最小管辖单位)或防范区的考生,考试前未处在隔离管控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考生。
(2)(3)(4)三种情形的考生,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现“星号”且有天津市以外的行程的考生,除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一律从单独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天津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机构查询网址(请至官网查看)。
本次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考试机构网站,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试期间防疫要求
1.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考试当日至少应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外地考生和考前14日内有离津史的本市考生应从单独通道入场。
2.考生凭下列证件、材料,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
(1)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3)天津健康码“绿码”。
(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5)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
3.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凡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考生,考点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机构、考点所在区有关部门和市教育两委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考后防疫要求
所有考生在考试结束后14日内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凡是有发热或新冠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并报告考试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做好健康监测的基础上,应在考试后第1天、第3天和第5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并如实上报结果,上报结果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注:信息来源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2025年2月
大纲 / 教材
预计2024年12月
准考证打印
考前一周
考 试 时 间
预计4月12日、13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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