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6 17:18 驻马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领取职称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2013年度驻马店市部分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现已结束,从通知即日起,申报人员可到原申报办理单位领取职称证书和申报材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领取证书系列:卫生、经济、会计、执业药师、价格鉴证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招标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审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统计师、企业法律顾问、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
二、为维护广大专技人员利益,原则上要求本人凭身份证自行前往领取。
三、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提供申报人、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领取。
四、单位集体领取的,须事先报当地职改办同意,由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前往办理。
五、驻马店市职称科联系电话:2816745。
驻马店市职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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