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2 11:05 邯郸人社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河北邯郸2015年招标师考试报名时间9月2日-18日,现场资格审查9月16日至18日,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17室)接受报考人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工作。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4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按照《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9号)的规定,现设立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是新设立的考试,不是原招标师水平考试的延续。2014年招标师水平考试应试人员所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不能与新考试合并管理。
2015年首届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7日、8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 “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 试 |
11月7日 | 上午 | 09∶00~11∶30 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
下午 | 14∶00~16∶30 招标采购项目管理 | ||
11月8日 | 上午 | 09∶00~12∶00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 |
下午 | 14∶00~17∶00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
全科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暂行规定》中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三、报名工作及准考证打印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5年9月2日至18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招标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2015年9月16日至18日17时30分,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17室)接受报考人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工作。
1、对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从事招标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对符合部分科目面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免试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
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或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级经济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学历证、学位证、从事招标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3、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1,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三)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17时30分。我市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2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四)准考证打印: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1月2日至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收费及教材征订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其余2个科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等事宜,可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www.ctba.org.cn,010-88653358)或当地计划出版社销售书店联系。
五、注意事项
(一)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设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客观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主、客观题混合)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请考生在应考时务必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六)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2.部分科目免试表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15年8月30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