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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备考:缔约过失责任

2020-04-20 20:0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最燃备考季

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因受疫情影响很多还未确定,考生们可以继续利用上半年的时间进行备考了,在这个最燃备考季,小编为大家提供一些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备考知识点,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参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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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其构成条件:

一是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

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最燃备考季,让自己充实起来~如果您不想自己学习二级造价师考试,可以让老师带着学哦,各种班次任性选,无论您是江苏、四川,还是江西、北京、内蒙古、河南的考生,都有对应地区的课程,其他地区考生可以选择北京的课程~点我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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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 名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 大纲 / 教材

    各地不同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各省自行确定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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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绩公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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