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管理复习题: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
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10月27、28日,建设工程教育网提醒广大考生提早备考,胜算更大哦!点击查看2018年新辅导方案>>,让你备考事半功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以胁迫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提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更多关于造价工程师考试动态敬请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造价工程师栏目,给你不一样的惊喜!!!
报考指南
大纲 / 教材
24年教材确定沿用23年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