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P30下~P31上)
【提示】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前者是要约未生效,后者是要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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