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风险的应对策略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自留。
1.风险回避
(1)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项目;(P148下)
(2)发生损失的概率不大,但风险事件发生后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P149上)
2.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通过某种方式将某些风险的后果连同对风险应对的权力和责任转移给他人。转移的本身并不能消除风险。(P149上)
风险转移主要包括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大类。(P149上)
(1)非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又称为合同转移,因为这种风险转移一般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项目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最常见有以下三种情况:(P149中)
1)建设单位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2)承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
3)第三方担保。
【提示】优点:一是可以转移某些不可保的潜在损失,如物价上涨、法规变化、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投资增加;二是被转移者往往能较好地进行损失控制。
(2)保险转移。保险转移通常直接称为工程保险。(P149下)
【提示】保险并不能转移工程项目的所有风险。
3.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是指项目风险保留在风险管理主体内部,通过采取内部控制措施等来化解风险。(P150中)
(1)类型。可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两种。
【提示】风险自留决不可能单独运用,而应与其他风险对策结合使用。
(2)风险控制措施(P150中)
风险控制工作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个方面。
在采用风险控制对策时,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形成一个周密的、完整的损失控制计划系统。该计划系统一般应由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
【提示】在损失控制计划系统中,预防计划的内容最广泛,具体措施最多,包括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技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