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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保险之工伤保险

2019-04-30 11:5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26、27日,相信大家现阶段已经开始紧张备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了,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知识点“工伤保险”,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在工作、生产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一举措,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由此可看出,工伤保险的投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而被保险人则是其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在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无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还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用工形式无论是长期工、季节工、临时工,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均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 责任范围

  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工伤责任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使工伤责任认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工伤责任范围。《条例》明确规定了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具体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视同工伤范围: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条例》中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条例》中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 工伤除外责任。为了防止工伤认定的扩大化,保证确保保险基金合理支出,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条例》同时还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和不得视同工伤的兰种情形:

  1) 故意犯罪的;

  2) 醉酒或者吸毒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建筑企业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向保险公司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于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对遭受意外伤害的施工人员实施赔付的保险。

  1.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工程项目作为投保单位的,凡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投保。具体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工程。

  对于参保人员的界定,不能认为建筑意外保险只是局限于在施工工地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才能作为建筑意外险投保的对象。实际上由于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也经常到施工现场,他们也同样面临着施工带来的人身伤害的危险,所以被保险人也应该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因此,不论是固定工还是合同工,是正式工还是农民工,是操作工还是管理者,都应该属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对象,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作业和管理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还应包括在施工现场从事监理工作和需要到施工现场履行视察、监督检查职责或参与施工现场救援抢险等有关人员。有关文件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实行不记名的投保方式。

  2. 保险范围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是指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受到的意外伤害,以及由于施工现场施工直接给其他人员造成的意外伤害。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3. 保险金额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4. 保险期限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期限应从施工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并且投保人已缴付保险费的次日(或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24时止。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工程因故延长工期或停工的,需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保险期间顺延手续,但保险期间自开工之日起最长不超过5年。工程停工期间,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报考指南

一级造价师_报考指南
  • 大纲 / 教材

    24年教材确定沿用23年

  •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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