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考试中缔约过失责任考察哪些内容
考生问:一级造价师考试中缔约过失责任考察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教育网回复:主要考察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具体请参考以下内容。
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
2、构成条件:
一是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
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3、主要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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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 教材
24年教材确定沿用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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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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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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