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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的设立的内容

2019-04-18 16:4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26、27日,相信大家现阶段已经开始紧张备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了,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知识点“项目法人的设立”,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项目法人的设立: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否则,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不予审批。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按有关规定确保资本金按时到位,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由原有企业负责建设的大中型基建项目,需新设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设立项目法人;

  只设分公司或分厂的,原企业法人即是项目法人,原企业法人应向分公司或分厂派遣专职管理人员,并实行专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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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纲 / 教材

    25年预计6月发布

  • 报 名 时 间

    预计考前2-3个月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25年10月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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