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管理重要考点:工程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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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承包商按约定向监理(业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业主)在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不参加的以监理(业主)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业主)未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商,致使其未能参加的,核实结果无效。
②监理(业主)收到承包商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已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视为确认。
③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含设计变更)和因承包商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监理(业主)不予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