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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保修期

2018-08-15 11:2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10月27、28日,距离考试时间越来越近,赶紧跟着小编一起看看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的考点吧!

  缺陷责任期的概念和保修期

  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必须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2. 保修期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期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保修期限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热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更多关于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及习题敬请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造价工程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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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纲 / 教材

    24年教材确定沿用23年

  •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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