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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事考试局: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复核

2015-07-24 16:08   来源: 广东人事考试局 字体: 打印 收藏

  广东人事考试局: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后资格复核

  本次考试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复核材料。由于考试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报名,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均无法获取考生的联系电话,无法向考生进行一对一提醒,请考生务必在考后留意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交表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接收考生复核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预审的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有关提交复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

  点击查看《2015年广东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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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纲 / 教材

    24年教材确定沿用23年

  • 报 名 时 间

    6月26日-7月15日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10月19日、20日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成绩公布后1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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