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安排,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24日、25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三)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已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且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六)免考科目说明:
1.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增报专业),免考基础科目。
2.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8月7日至8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自动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用原注册用户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并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首次报名考生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照片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所有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须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详情参见“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201811/77d88f09b39d41a7899f63b046a604ad.shtml)。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期间申请修改。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现场人工审核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时间及地点:需要到现场人工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8月7日至8月24日到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1号,联系电话:66550329)。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清单:①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③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④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1份;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省外户籍人员)。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考试通过后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提供的材料清单与人工审核提交的材料清单一致。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8月7日至8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考试收费标准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主观题60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
注: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如果遇到其它缴费异常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参照“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http://hrss.hainan.gov.cn/hrss/yw02/201902/240764da96084c539701a4a3e3bf422c.shtml)处理。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2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10月16日至2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须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亦可关注“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获知考试成绩发布、合格标准及证书领取等信息。
注意事项: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将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及核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其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证书无效,不诚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发布。
考务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
附件:1.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报考承诺书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0年8月3日
附件1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日期:10月24、25日)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4日 | 上午 | 9:00-11:30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下午 | 14:00-16:30 | 建设工程计价 | |
25日 | 上午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
下午 | 14:00-18:00 |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
附件2报考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及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规定,对其中的内容已充分知悉。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的报名条件。本人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诺日期:
源文地址:http://hrss.hainan.gov.cn/hrss/jy9/202008/ebc67a351416487e91d2228705c363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