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资格核查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等文件要求, 现就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
日2022年至1月8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各地举报电话见核查安排表,附件3)。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核查
1.受核查人员(附件2)请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8时前(节假日除外)前往报考地省辖市或省直住建部门接受现场审核或网上审核(以资格核查安排表为准,见附件3),不在附件2中人员,无需进行审核。
2.受核查人员需现场或邮件方式报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6.申请增报专业的考生,另需提供其他专业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原件。7.报考级别为免试基础科目的考生,另需提供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以邮件方式报送材料的,请将上述材料拍照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证件号码”命名)发至指定邮箱(见附件3)。
三、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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